您好!为更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工作的开展,日前沈阳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为两个档次,缴费基数由3715元/月调整为4060元/月。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缴费基数的6.8%和10%,缴费基数为上年沈阳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由原来的252.62元/月调整为276.08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由原来的371.5元/月调整为406元/月。上调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每月至少多缴23.46元,最多多缴34.5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照当期执行标准,其中缴费比例为6.8%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已按10%比例缴费的,也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6.8%。此外,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每月20日前将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存入指定缴费卡内,否则将影响其医保待遇。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