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户口:1.登记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2.登记材料: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1.一年的社保2.一年的居住证3.户口本4.劳动合同5.租房合同(房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