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中对学历的规定,改革后,全日制的非法学类学历人士,获得本专业的学位证和学历证后,为获得报考资格,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必须再获得一个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或法学博士的学位;另一种是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所以即使《意见》落地后,还不是必须取得法律硕士才能考,也可以是“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目前2016年的考试政策是不变的,非法学本科不需要其他附加条件就能报考并取得资格证书。
参考文件:《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