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天。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及时安排考试。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应当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完成。
扩展资料: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3、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宜章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一、申办人应具备的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持有C类以上(含C 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经出租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掌握相关道路运输法规、当地风土人文情况、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识。
二、申办人须提交的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车公司证明(无出租车公司证明可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待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从业资格证);4、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
三、办事程序:1、携带上述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2、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
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持有C类以上(含C类)机动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经出租
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掌握相关道路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识,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办理服务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