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婚案欠前妻的钱我要偿还吗

2024-12-01 0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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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若是属于再婚前产生 丈夫离婚案欠前妻的钱是属于其个人债务,再婚后的配偶无偿还的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回答2:

所谓欠前妻的钱,应当不是你们共同生活期间所得到的收入,如果是这种情况就要全部偿还。如果是你们共同的财产,你离婚前用借的名义多用去一万,也要还前妻五千。

回答3:

  如果是婚后的借款,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
  如果是婚前男方已欠下,或者此前离婚时约定要给前妻的款项,那么无需和男方一直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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