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法手段骗取1000元属于什么罪?

2024-12-28 13:15:01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相关的犯罪活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财物,为自己的单位,大量的行为。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国有财产,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员工的行为,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有共通之处,有显着的差异。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象的罪行。腐败是一个复杂的对象,换句话说,侵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职位,以及侵犯财产犯罪公有制的完整性,职责抓住对象是一个简单的对象,不仅违反物业单位所有权,犯罪主体。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通过国家权威,国有公司,企业,机构,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向管理国有财产的运作,并为相关犯罪的企业身份没有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人员。

回答2:

如果只是个案,就这一起,那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治安处罚,就是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不止这一起超过2000块,可能有的地方就构成犯罪了,但是在大的城市比如上海北京5000块,才构成贩子。诈骗罪主要是看金额是否达到了法定数额。

回答3:

属于诈骗,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

回答4:

诈骗盗取

回答5:

诈骗罪!

回答6: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