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陌生人打了,打人者跑了,第二天报警,警察管吗

2024-12-22 1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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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警察会管,打人是违法的,警察的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调查取证。但建议及时报警,次日报警可能会影响公安机关办案速度。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二条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组织救治伤员;  

(二)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和伤情;  

(三)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四)追查嫌疑人;  

(五)保护现场;  

(六)收集、固定证据。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的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3: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被他人殴打,警察就会受理的。
  但是,第二天报警,证据会灭失,陌生人可能会无法确定对方身份,就无法破获案件。即使确定身份了,由于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一样无法处理的。
  还有,你第二天报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所受的损失是当时所受,公安机关可能不予认定。

回答4:

  1. 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故意伤害案件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5:

我也和你同样问题,我还知道他的公司警察都说没用,民警说除非找到人再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