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拿房的时候都会被要求先签字收房并且交清费后才给你钥匙验房。
可以说这是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普遍现象,虽然违反一般商品交易的流程,也就是先验货再收货,但是买家,也就是业主相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处于劣势地位,目前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暂时对开发商这种行为还没有很好的对应方法。
只能说你在买房的时候要选好开发商,大的地产公司比较负责任,出现问题的话一般都会去帮你解决的。可以说关于这个问题是没有部门可以接受投诉的。
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开发商和业主没法放在同一平面上对比。
在整个买房到收房的过程中,开发商占绝对强势地位,别说不让先验房了,就算他不让你验房你也没辙。
在南京,有家“中”字头的央企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门口一群社会人员拦着业主不让带验房师,业主愤怒讨说法,开发商轻描淡写一句,维持秩序,不让带无关人员进入。
无关还是有关只不过是开发商一句话,先验房再收房还是先收房再验房同样业主没办法决定。
目前的这个市场还没有真正正规、成熟起来,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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