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不根据你产证上的名字 来决定多或者少的,1个人是交契税,4个人也一样交契税,交的数额是一样的。契税是按照房屋面积 来核准的,按照评估价来征缴的,和人头无关。
如果是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米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
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
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
如果是二套房的话,不管面积大小统一为总房款的3%。
由于你是购买的一手新房,建筑面积137平米符合90-144平米之间,所以你的契税交纳标准为总房款的1.5%。
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售楼小姐在忽悠你。如果你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买方姓名是两个人,合同内能明确的就是二人所占的比例是多少,缴纳契税对于合同上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没有区别(契税税额=房屋价值*税率)。
除非是你签订买卖合同时是一个人,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期间或者是已经办理完毕房产登记后再加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再缴纳因增加姓名而转移出来的房屋权属的契税才算是合理的。售楼小姐纯粹乱整,我算是服了这些开始商了。
缴纳契税对于合同上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没有区别.契税税额=房屋价值*税率
是售楼小姐忽悠你,一处楼房不管几个人签名都应该是:契税税额=房屋价值*税率
应该不会,是按价格,不是按人头,你看看契税法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