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2025-01-07 06:02:0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你现在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下面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是10.5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在工作虽未满十年,但在第三次签定合同时就应当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第三个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现在解约的,就属于违法解约,后果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在单位要解约的是到期合同,所以无法得到双倍赔偿。这也是第三次签约时你怠于保护自己权益的结果。

  你现在提出续约,单位应续不续的,算不算是违法解除进而适用第八十七条规定,应该是争议事项,个人认为解除与终止的前提应该是已签的合同,现在是应签但毕竟未签嘛。

  现在继续上班要求双倍工资有法律依据,但毕竟时间太短了。

  你最后的那个想法正确est,建议还是去仲裁吧,提请求的时候把自已想的这些都提上,尽量去争取一下。

  仅供参考!

回答2:

工作满十年,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回答3:

如果你本身没过错,不存在被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一项事由,而且,现在不准备和你续签的是一家北京公司,那么,你可能会拿到10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或第41条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20个月赔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4:

如果你自愿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十个月的工资。
若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则你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20个月的工资。
好好工作,等单位出书面解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