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他们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父亲去世,儿子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遗嘱自由和遗嘱优先的原则,如果父亲去世前有合法有效的遗赠协议、遗嘱,优先按遗嘱和遗赠协议办理,如果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按法定继承来处理其遗产。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有:父母、子女、配偶,如果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继承。此案中,男方父母去世,如果男方还有再婚的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还有其他子女当然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有继承权。小孩父亲去世后,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权,因此他的兄妹没有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照你说的情况,如果他没再婚或其他儿女的话,遗产应由儿子全部继承
双方都已经离婚20年了,不管怎么说,都已经是没有关系的了,无论男方有没有死,小孩都不应该继有承权的....但家里的兄妹就不一样了, 应该一人一半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孩子有继承权,家里的一兄一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
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加我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