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

2024-11-25 21: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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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待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2、外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的工作人员;3、单位实行聘用制的人员;4、企事业单位改制分流的人员;5、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上述人员就业时,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当地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回答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