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13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综上所述,如果你父母并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即便分居二十年,不能改变你母亲是你父亲合法配偶的客观事实。因此你 母亲有权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参与遗产分配
立法的时候,之所以将被继承人的配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必然是考虑到其合法配偶与被继承人亲近的亲属关系,你的情形属于个案,不应当对立法原则进行抱怨
但是法律是公平的,继承法13条亦规定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的时候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因此,你搜集到足够证明你母亲对你父亲未尽扶养义务的客观证据
可以主张你母亲不分配遗产 或者少分配
法律是公正的 要相信法律
不合理,但没办法法律是这样。
分居没离,合法但不合理!
居然有这样的母亲!
肯定不合理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