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法院判决您仅仅还钱是不是合法,如果有欠条的话,只能是看程序上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其次:如果您公公确实需要还款,那看法院要求您还款的额度有否超出您继承您公公的遗产数额,如您没有继承您公公的遗产或继承遗产不足法院要求您还款额,可以上诉。
楼主应该是漏了一个“万”字,是几万块钱吧。
08年7月的借条,写清楚了借款人的姓名和金额,没有写清楚归还时限。这样的借条追讨起来有点难度,以后借条上必须明确标明最后归还日期。
关于2年的追诉期是指民事纠纷发生时直至原告人起诉的时限,也就是说,签订借条时并非民事纠纷发生时,而是在你无法追讨到欠款时才发生了民事纠纷。
你只要能证明你在向法院起诉之前的2年间,向债务人进行过追讨行为,就可以进行起诉。如果你在起诉前的2年间都未进行追讨,那么就过了追诉期了。
那你按我以下步骤走:
第一、了解是谁追讨的欠钱?
第二、要求提供当初立案的所有资料,包括借据复印件、哪个法院接的案、哪个法官经办、什么时候开的庭、开庭时的笔录复印件、有否判决、判决书内容(既然他们要求你还钱,不可能不把资料给当事人的)。
第三、哪个法官或书记员告知要你还钱。
法院是公开的部门,这些你都可以直接到法院问清楚,到传达室问就可以了。问清楚我再回答你的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