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仲裁部门的依据是什么?

2024-12-03 05:04:2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我认为,只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既然是劳动部门告诉你可以获得9个月的补偿,建议你问劳动部门依据和胜率.你的问题已经反复咨询很多次了,既然你已经申请了仲裁,就让仲裁结果告诉你答案.作,观点和以前一样,就你而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你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