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体系较完善的企业是最容易算出年终奖的。
首先,这样的企业每年年初时会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目标,然后将公司层面的目标进行分解成为对各部门进行考核的,各部门再将各自部门的KPI分解给各个岗位进行考核,这样年度业绩目标就非常明确,然后再转化成季度或月度考核。每个人最终的年度业绩就由KPI和季/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组成,做得再好一点的还可以再多加一个维度的考核——即员工的工作态度。最后,每个人的年终奖金额度就直接与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部门年度工作业绩、个人的KPI、季/月度计划完成及工作态度挂钩,当然还有设计合适的计算公式和各部分业绩所占的权重。
1、年终奖发放的金额,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一种协议,可以签署在劳动合同中,也可以不签署。
2、对于那些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的年终奖,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一般企业为1-3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励,有的也可以是按一定比率的工资发放。
3、年终奖可以是固定金额,也是可以是浮动金额。这就是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员工,每年的年终奖可能不一致的原因。
通俗来讲,市面上好的公司,都是设有年终奖的,而年终奖的多少,也是会提前进行约定。约定的金额就是发放的金额,有时候也会有增幅,具体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
过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给员工或者下属发点儿红包和礼品,作为年终奖励,这个规矩老早就有。在民国,商店的伙计、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职员、当铺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终奖。奖励的形式主要是发红包。红包有大有小,要看受奖人的级别,也看发奖人的器量,更要看当年“单位”的效益和大伙的工作表现。那时候,绝大多数的商铺和作坊都有一批学徒,也就是见习期还没结束的新手,学徒一般是没有工钱的,老板只管食宿,不给工资。可是,年终奖却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板,有的学徒到年终能拿到二三十块大洋的红包。即使老板再小气,年终也会摆上一桌,管学徒一顿好饭,这顿好饭也可以算作是年终奖。
年终奖计算方法公式具体如下: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热门城市:大名县律师
邢台律师
莱芜律师
涉县律师 突泉县律师
深泽县律师
郊区律师
赞皇县律师
扎赉特旗律师
在临近年末的时候,很多员工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等待着企业发放年终奖,大家要明确的是法律方面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有强制性的规定,具体发放多少、发放的形式都是由企业老板所决定的。就让的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年终奖计算公式和方法。
年终奖计算公式和方法
据介绍,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目前主要有三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终奖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1、绩效考核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绩效奖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许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与员工进行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年终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据介绍,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颁发年终奖金已成为趋势,例如某超市的店长,年度考核分为四等,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以上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年终奖额度。
2、红包
由老板给员工发放不确定数目的红包。这种年终奖计算方法比较私秘,有的作为辅助年终奖发放,有的对关键性岗位员工发放。也有企业没固定年终奖发放形式,直接由老板来发放红包,这种方式全凭员工在老板心里的位置、印象等。
3、年底双薪
所谓双薪,其实就是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是单位对员工全年奖励的一种形式。目前,行政机关及大多数企业称之为“第13个月工资”
(即“12+1”)。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并非同一概念,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更多的是跟绩效挂钩;但年底双薪一般仅与工作时间关联。不过,有些用人单位对获得年底双薪的条件做了系统设定,如绩效达标等,此时的年底双薪已有年终奖的概念;第二,既然年底双薪制与工作时间关联,则用人单位对其发放条件都有设定,如设定“年底双薪发放时劳动者必须在册,否则不具备申领条件”等。
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对年终奖计算公式是不是更清楚了呢,最常用的就是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不仅可以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也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当然具体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发放年终奖,和企业本身的制度和企业文化有很大关系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铜川律师。
延伸阅读:
终奖扣税标准
年终奖扣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法年终奖
这要问你们公司的老板了,我们公司是老板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一般是按每个人进来时间的长短来算了,有的刚好进来一年的就刚好发他一个月工资那么多作为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