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1、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属于。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的两个人,应该属于可撤销婚姻,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患有精神疾病的一方在婚前未如实告知,会对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婚姻自主权造成侵害,可能导致婚姻被撤销或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