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签订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给我下发了一张解除合同的通知书,然后,在另一张纸上,标题是 是

2024-12-28 14: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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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是否符合以下情形如果不符合,而且合同也没有规定单方解除权,那他的解除行为就是无效的,就是根本违约行为,按照不安抗辩权,你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提前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二、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
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
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限,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
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合同是否有效。

回答2:

1,你签的那个确实是确认收到通知,不表示你同意。2,你接到通知起,30日内提出意见。过期合同结解除。3,合同解除后,查看条约,是否有违约责任。

回答3: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因为,你签字仅仅是表示了你签收了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已,其次是看通知书上的内容,是否有注明放弃一切追讨权利之类的词语,如果有的话,建议尽快提出仲裁要求,第三,根据你的陈述,对方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要你不是属于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话,应该是要根据你的实际工龄给予经济补偿的

回答4:

你好,如果对方当事人有解除权,则合同不需要经过您的同意就可以解除,因为解除权是形成权,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
根据合同法69条的规定,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 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您在合同解除通知书上签字即表明您已经收到了合同解除通知书,即合同解除。
从你的描述中我不能判断对方是否有合法的解除权,但是如果您有异议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仲裁机关进行确认。

回答5:

可以按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意解除合同并不代表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