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在进行中,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也开通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让纳税人网上申报,更加便捷!
但是,51个税管家提醒,不要奔着退税,去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哦!
因为很多人本以为自己能退税,结果发现需要补税。
所以,还是那句话: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申报年度汇算,结果显示:没有退税,只有享受免申报,代表着本来需要补税,但是,符合豁免申报条件。
1、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2、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需要办理所得税年度汇算:
一是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二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三是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2.取得收入时,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包括4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如果未达到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免申报。不申报也就不涉及退税。
希望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