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对家庭的保护也做的越来越好,很多人因为不知道婚姻法的有关内容而导致夫妻关系破裂,那么婚姻法里具体有哪些规定呢?一起来了解下。
1. 关于婚姻法中家暴的规定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第四十三条“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受害者有权要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受害人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法律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重婚、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私人诉讼。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调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2. 不要让家暴影响自己的心理
纵观我国的女性犯罪,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无法忍受的家庭暴力和最终杀害对方。这就是女人从受害者变成罪犯的方式。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希望我的朋友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在婚姻法中,家暴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假若真的遇到家暴,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规定:
1、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2、《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受害者有权要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