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在本事件中,李某某获得3000元不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虽然在本事件中,没有书面合同,但口头承诺亦是承诺,口头约定的“多退少补”就是合同的一种。
问题在于这个“微信转账3000”元的用途,有没有明确的“多退少补”的约定的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这笔款项的用途,那么现在无论以什么方式告到法院,对方只要一句话,说这笔款就是你当时一次性的赔款,事情就两清了。所以你必须能提供证据:商谈多退少补的录音、微信支付事由的记录、第三人的证明等。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只需要写清楚诉讼请求,写清楚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的赔偿款就行了。
至于是以“不当得利”起诉,还是以“合同纠纷”起诉,不需要当事人去明确。
这类案件,绝大多数的法院是按照不当得利处理,也有少数法院按照合同纠纷处理。
无论按照什么案由处理,法院只要查明属实,都会判决对方返还剩余的赔偿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