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只有车损。没有人员受伤的话。那就是一个车损的赔偿。首先说你的车损。由对方的交强险先行赔偿两千元。超出两千的部分。你方承担一半儿。对方承担一半儿。由于你没有上一些。那么需要你承担的这一半儿。就是你个人掏钱了。对方呢?有商业险需要对方承担的,你一半由他的保险公司继续赔偿。再就是。对方车什么赔偿?也是一个道理,先有你的交强险。赔偿两千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双方一人一半。需要你承担的这一拜。由于你没有商业险,那么还是你个人承担。需要对方承担的一半。还是有对方的商业险继续赔偿。简单的理解就是把双方的维修费加在一起。减去4000元。剩下的你们俩一人一半儿。由于对方有全险。需要对方承担的一半由他的商业险继续赔偿,需要你承担的那一半就是你自己承担了。因为你没有保险。
这很容易计算啊。
对于你的损失,首先由对方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予以赔付,因为双方是同等责任,一般都是按照50%的责任比例。
对于对方的损失,首先由你的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不足的部分,因为你没有商业险,在交强险之外的赔付部分必须由你自己来,按照50%责任比例赔付。
交强险有三种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赔付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为2000元。只要对方的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的三种赔偿限额,那么都可以有交强险予以赔付。如果已经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的话,那么就需要由你自己来赔付。
2种情况:
1、双方同一家保险公司的话,经保险公司同意,各修各车、各走各的保险,互不相赔,互不相欠。
2、交强险互赔对方2000。超出2000元部分,自己付一半,让对方赔一半。
公事公办最好啊,
省得对方扯皮啊。
报保险索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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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