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时需要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来提供副本,当然法院是需要起诉状原件。主要的证据材料,同样也是需要根据被告的人数确定副本,此时可以对证据材料进行复印。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有委托他人诉讼的,则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同时也需要对原件进行查验。
法律分析
在民事诉讼中,立案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其次要准备好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证据包括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等。还有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最后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对于民事诉讼立案程序应当遵循法院的实际工作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立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起诉状
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
1、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2、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起诉证据材料
1、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2、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①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②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③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④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⑤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⑥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起诉费证明
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