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了,男不负责任,可以告他吗

2024-11-30 19: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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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从道德层面解答
从道德层面:男方支付流产费用天经地义。
二、从法律层面解答
1、未婚怀孕流产而产生的费用,到底由谁承担
未婚怀孕流产而产生的费用,到底由谁承担?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有些地方法院从侵权的角度来考虑,认为男方与女方未婚发生性关系,是一种过错行为,但又考虑到性关系发生系出于双方自愿,所以女方本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也有一些法院认为这种问题属于道德问题,往往会不予受理此类案件。还有的法院把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处理,判决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所以在之后流产造成的伤害也需要自己承担,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法院不会支持男方对女方要求赔偿,但是流产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双方承担。
2、如果女方怀孕,是因为男方过错造成,例如诱骗,强迫等。男方应该负责的责任会大一点。
三、总而言之:
1、建议流产费用双方站在道德层面协商解决,希望男方有情有义,能看到女方受到的伤害,并通过金钱补偿对女方的伤害。
2、如果男方就是无情无义拒不支付,可以起诉,就算男方无过错,法律规定流产费用男方承担一半。
四、可以看出,对于同居关系,容易受到伤害的是女方。特别是流产,女方身体受到损害的更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还是奉劝各位女性朋友,一定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慎重走进一段关系,否则即使受到伤害,没有法律的保护,也只能落个身心俱疲的下场。
顺便科普一下:同居后流产造成身体损伤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问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造成的身体受损害的后果,因为不具备合法婚姻,所以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回答2: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由,女方没有法律依据迫使男方与女方结婚。

要求赔偿的话,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自愿的性行为导致的怀孕结果有两种处理方式,

1、孩子生下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对象是孩子,也就是说钱只能花在孩子身上。这不属于赔偿。能向男方要求的只有怀孕期间的营养费、生孩子的医疗费等。但法院是否全部支持还不一定。

2、堕胎,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可以向男方要求。是否全额支付仍看法院判决。

回答3:

告不了。如果你孩子生下来,可以要他出抚养费,别的都方面告不了

回答4:

告不了,男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并意外怀孕,这个属于未婚先孕,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

回答5:

没结婚就自己看着办,随随便便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