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担心也没用。只能往好处想。可以申请法院将他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后都不能坐高铁、贷款的。1万多,不多,有这些措施,应该也会想办法还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