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艺术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024-12-05 06: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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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剧艺术是个组合成分庞杂的“大家庭”。从戏剧构成的诸要素看,它是一种有机的艺术整体,从剧本的创作到舞台表演以至观众接受,真正意义上的戏剧应包括戏剧演出在内。从戏剧美的特殊本质来看戏剧艺术特征,它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戏剧是二度创造的艺术,即再创造的艺术(也有说是三度创造的,包括观众的再创造)。   戏剧是由剧本、导表演、舞台美术、观众等诸元素构成的。在这里,戏剧文学剧本,是第一度创造,它是一剧之本。这样就把导演艺术、表演艺术称作二度创造艺术。但不仅仅是导演、演员要创造,舞台美术、音乐、舞蹈以及所有参加一出戏的各个专业,都是依据剧本再创造出来的艺术。这样,戏剧艺术的总体形象的演出,也就是二度创造的艺术。   关于戏剧是二度创造的艺术,这个“二度”两个字,原来指两个方面:一是与“一剧之本”的关系,即剧本与演出的关系,前面已讲了。这剧本既是戏剧艺术进行再创造的依据、基础、素材,又有其独立性质的艺术价值和作用。二是生活与素材(或题材)的关系。剧作家所创作的剧本,是来源于直接生活的反映,以作家自己的思想、观念、感受,编写而成剧本的生活题材。而戏剧工作者对剧本进行再创造的素材,则叫做二度。因戏剧工作者接触到剧本所揭示的生活题材是从剧作家那里间接接受的。剧作家的文学剧本,直接取材于生活,没有任何限制地用文字写他的剧本,表达作家自己对社会生活的见解和态度,提出问题,达到他改变生活、改变人的精神世界、改变思想观念等等的意图或称之为“意念”。而戏剧工作者虽然也必须从生活出发,也要以生活为依据,以生活为创造素材,但必须在剧作家所写的文学剧本所提供的生活范围之内,它要受到剧作家文学剧本所规定的生活题材的限制。因此,作家的生活来源是直接的,为一度;而戏剧工作者的生活是间接的,为二度。但这一度二度的关系,也仅限于创作者和创作素材的基本关系,不能用形而上学的态度对待。如剧作家的作品尽管直接来源于生活,但不是纪实戏剧、报告文学,其中有许多间接生活的成分,特别是作家主体意识的作用。而戏剧工作者要理解、感受、直到创造舞台形象的生活艺术,虽受到剧作家所创作的剧本的生活所限,是从剧本中间间接地认识作家提供的生活(或虚构),但戏剧工作者仍然要以自己的直接或间接的生活来进行剧本生活题材的再创造。其直接生活经历越丰富,对剧本的理解越深,艺术手段的再体现也就越鲜明。因此,戏剧工作者的艺术创造,要把剧本以舞台形象还原于生活,这只是一个根本原理,而真正的戏剧工作者,不仅把剧本揭示的生活,以形象的舞台手段还原于生活,还要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感受的独到之处,以鲜明的艺术手段,加深、加强作者所提示的生活。剧作家尽管放开手去写,而戏剧工作者则要在剧本的基础上,发挥、创造戏剧艺术独有的舞台形象演出的艺术世界。他所依赖的也正是自己的直接生活的积累,也是一度性的创造素材。归纳起来,一剧之本是戏剧艺术的依据,所以称戏剧是进行再创造的艺术,这是相对的。剧本是剧作家直接来源于生活的一度创造,戏剧则局限于剧本生活题材,因而是二度创造,这也是相对的。但又是戏剧本身特征之一的规律、辩证关系。   二、戏剧是综合的艺术,是相互影响、并相互制约而存在的整体性很强的综合性艺术。   戏剧“兼用各种媒介,即节奏、歌曲和‘韵文’,‘交替着使用”’,并“用动作来摹仿”。有人说,舞台整个演出形象,就如同织在时间上的图画。“织在时间上的图画”讲得很形象。这就是说,如果把这张画从时间(演出时间)中拆除下来,这张画就不存在了。因为舞台形象不能用静止的画面来发挥它的艺术功能,它必须跟着戏剧演出的时间,戏剧中的事件、冲突、节奏、气氛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着。它的艺术作用也只能随着演出时间的延续,在演员的表演艺术和其它综合艺术手段的总体活动中,不断地被观众欣赏、感受。   贰、各种艺术因素在没有参加到戏剧中来的时候,它们本身是独立的一种艺术形式,一旦成为戏剧中的一部分,就相对失去了本身的独立性,则从属于演出艺术的总体之中了。   三、舞台性。戏剧离不开演出,“填词之设,专为登场”这是区别于一般文学、案头文学的主要特征之一。重视舞台性,也就是重视和保全戏剧的综合性。舞台剧除语言、动作外,还应使“眼睛(视觉)一起活动”。“正确地说只有对于视觉同时也具有象征意义的事情,才能有舞台性;一个重要的行动,这个行动暗示着另一个重要行动。”(歌德:《唱不尽的莎士比亚》)   当然,在艺术中,综合性的特点,并不仅为戏剧所独有。   三、戏剧是集体创造的艺术,是以导演构思为主导的发挥创造者的集体作用的艺术。   上面指内容之富,这里讲成分之多。由于戏剧艺术的综合性,它包括了各种艺术因素的创造者——这个集体,广泛的结合了剧作家、导演、演员、美术家、音乐家、舞蹈家等,借助多种多样的艺术手段影响观众的智慧和心灵。这个集体之广泛,则是戏剧艺术所独有的。所以说,戏剧是一个集体来进行艺术创作的,绝不是某一个个人所能完成的。而且在这个集体中都是相互制约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如剧作家、导演、演员、舞台美术工作人员等,他们每一个人都为一个剧目的演出形象,都为一个共同的理想献出自己的一份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戏剧艺术真正的创造者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集体——全体创作人员。这种集体主义精神是戏剧艺术的灵魂。   由于戏剧艺术的整体性(完整性)这个特点,就决定了演员的艺术创作,不仅要靠他自己,还要依靠和自己一道工作的那些人,还要靠集体所创造的气氛和力量。因此,演员必须要和自己,以及其他人的那种惰性、自私、争主要角色、追求个人名利、骄傲自大等不良现象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决不充许任何人的卑劣行为来损害这个集体。这就是“艺德”。   四、演员的表演艺术是戏剧艺术的主体艺术。   依、 任何戏剧演出的最重要因素是演员的表演艺术。戏剧具有以登场搬演为重心的基本特性。由于它具有作用于客观对象的特征,故必须搬演。戏剧是以演员的形体为媒介,并在观众面前加以表现的。“演员就是指靠‘演技’,即歌和感情姿势来‘招请’神明的人。”(河竹登志夫:《戏剧概论》)戏是演出来的,演是动作;演员是戏的主体,没有演员也就没戏剧。戏剧艺术以演员的表演为中心环节,从戏剧的起源也可以印证这种观点的正确。“只有扮演任何角色,表现人生某一片断的人类存在的演员才是戏剧存在的标志。它比之让人观赏的戏剧诞辰要早得多。它是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同时出现的,那时演员、观众和作者尚未分化,是所谓‘三位一体’的存在”。(同上)由演员侃大山,编出幕表而演起来,它不是起源于文学。戏剧艺术的主体,是演员的表演艺术,这是谁也无法反驳的道理。   事实证明,演员是戏剧特征的体现者。导演若离开演员,那导演艺术也无可发挥了。这个活人的戏剧舞台演出,包括两大部门:一是演员的表演艺术范畴;一是其它艺术因素的物质形象范畴。这两大范畴综合在一起形成整个演出形象。舞台美术和其它艺术因素进入戏剧之后,它们彼此都不是各自单独存在或单独发生联系,而是通过表演艺术纽带,将一切艺术因素有机的联系或综合在一起。但是双方的关系并不是谁服从谁的问题,而是相互配合和补充的合作。   贰、演员在戏剧中的地位,只能说明他是戏剧特征的体现者。至于其它艺术因素在戏剧中的作用,不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戏剧的未来过程中,它的价值会越来越高,它的作用会越来越强。因为戏剧艺术的综合性,会越来越发挥得更广泛、更精巧,甚而更加科学。虽然演员是戏剧艺术特征的体现者,但那只是一个方面,只是在综合性、集体性的整体中的一部分,并不是戏剧特征的全部。表演艺术如果离开综合性的其它艺术因素,则必然是枯藻的、苍白的,如同一幅画,仅仅是白描。例如,舞台美术给予演员创造人物生活的各种环境,为表演艺术诱发真实的感觉。尤其是现代化的舞台灯光,不仅是为了照明,或者说明时间,它是一台戏剧演出的灵魂,是它使得整个空间立体化了。音乐和音响的性能也与过去不同了,不仅是烘托人物心理活动的节奏和戏剧情节的气氛,而且在运用反义的音响中加强了演出形象的立意。像服装设计、化妆、造型等,都已经不是过去那样只符合生活的真实,而是在寻求自己的形象解释和艺术构思的独到处理。这一切舞台艺术的各种手段,都在向戏剧的独特风格迈进,使之更加鲜明。因此,当前的表演艺术所负荷的能量已超过现在的水平,甚而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   三、演员的整体性。与人合作要合拍,要从整体出发;与表演集体的关系是整体性的。在综合艺术中,不论主角、配角都应相互配合、支持,红花更需绿叶扶。   戏剧正在开放,预示着繁荣的新的里程,戏剧正在向着世界舞台开拓,显示着戏剧独有的功能。可是作为戏剧艺术这个整体的重要位置的表演艺术,却显得陈旧而又低劣,技巧之贫乏,方法之僵化,生活之狭窄,知识之浅薄,条件、素养都那么薄弱,怎能适应发展的需求?   五、观众是戏剧艺术集体创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员。   依、观众是戏剧艺术创作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戏剧具有作用于客观对象的特性,因此必须搬演,必须面对观众并力求在观众中取得效果。戏剧从剧本创作到舞台表演,到观众接受,是一个有机的完整的整体。用戏剧符号学术语来说,就是一个完整的通讯系统,“所谓通讯,是把自己头脑里存在的‘抽象的’有广义思考内容的原来对方头脑里也创造一份副本的行为。”( 日本 池上嘉彦:《符号学入门》)在戏剧中,通讯即是剧作者、导表演与观众的联系,剧作者、导表演是信源,接受者是信宿。戏剧的排练,只不过是戏剧演出的准备,只是戏剧整个过程的一半,那另一半则是观众参加后在演出过程中完成的。因此说“没有观众,就没有戏剧。观众是必要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萨赛《戏剧美学初探》)戏剧理论常有这样的命题,“戏剧是剧场的艺术”,“戏剧的生命在于演出”,“戏剧是由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共同构成的。”这些都在强调一个名字——观众。我们说,没有演员就演不成一台戏;没有观众,这一台戏又给谁看呢?所以有演有看才成为戏剧。至少“观众”是戏剧发生、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   观众不光是被动的旁观欣赏者、评议者、接纳者,而且在一台戏的演出过程中,也是戏剧艺术创造的积极参与者,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他们的心理律动,决定着一出戏的成败。反过来说,戏剧美的创造是以观众的审美心理为依据的。戏剧迫使观众去领会舞台上所发生的一切,因此观众势必要去体验舞台上人物所经历的情境和命运。观众会随着剧情的变化而变化,千万颗心随着演员的动作而跳动。观众的反应成为回波又反转来影响舞台,左右戏剧效果。观众的回波与舞台上的演员,形成一种交叉的相应的刺激。活人看活人的在舞台上创造活的人,这在演员与观众之间有着极其微妙的双向信息交流,尤其是戏剧的语言与观众的交流更为直接明快。台上与台下,演员与观众打成一片,形成一种意识的潜流,“感动波”相互呼应着。“观众不可视的姿势表现的‘演技’,与演员可视的姿势表现的‘演技’相一致,于是便产生戏剧。”(日本加滕卫:《戏剧的本质》)   德国戏剧家尤利乌斯·巴普在《戏剧社会学》一书中指出,观众不只是形成戏剧的物质条件,而且是“能动参与演员演技的要素。”它不单是“物质的支持者”,而且是“创造的支持者”。   从观众的注意力来看,一要引起注意,二要注意保持、持久。必须清楚离开观众注意力的一切艺术措施都会无济于事的。而观众注意力的集中、持久,会反馈到舞台上来的,如中国戏曲演出中的“叫好”,观众紧张,演员会清楚地感到这种紧张;同样,当观众注意力不集中,开始咳嗽,谈话,不安时,演员也会清楚的感觉到观众厌烦了。如何将观众的注意力保持住,能一直保持到全剧结束,甚至离开剧场后还能三日绕梁于耳?这是一种很微妙的观众心理。而有明确注意重心和调节,注意节奏则是保持注意力的关键措施。一般说内容多而散,情节单一、平直,表演粗俗平庸是容易引起观众厌倦、厌烦的。来自观众的热情反应,对演员有强烈的影响;反之如同泼冷水。可以说,剧场里观众的反应,不断修正着演员的表演。按接受美学理论来认识,观众与戏剧作品相遇后而感受到的东西,才是作品的真正意义所在。   戏剧具有感染力并能构成一种社会精神力量。我们认为,观众的喜、怒、哀、乐会直接反馈给舞台而影响演员的情绪。比如笑,是富于感染力的,往往比别人先识破笑话的少数观众,能引起其它观众一阵阵的笑声;看到邻坐的观众高叫起来,也会引起你的高兴,而你的高兴转过来又会加强其它人。感动、难过、擦眼泪也是如此。邻坐人掏出手帕扭鼻子、擦眼泪,你也会为之感动。于是在演员与观众的相互激发的时刻,相互交织起来,如醉如痴的呼应着。因此,观众在剧场里虽是坐在台下观看、欣赏,却参与了戏剧艺术的创作。不仅没有观众构不成戏剧;而且没有观众的热情反应,这一台戏也就丧失了青春的活力,演员的艺术生命也就僵死了。由此可见,在演出艺术中,演员最主要的合作者是观众;而观众又是演员最忠实的朋友。“观众是上帝”,用今天市场经济的观念来看,观众也是戏剧工作者的“衣食父母”。观众是那样纯真而又诚实的把自己放在剧场里,期待着演员的表演艺术能够吸引他、诱导他、迷惑他,随着主人公的遭遇,毫无保留地回答。由此可见,演员的表演、作家的剧本,是需要观众创造性的参与才得以存在的。从这一角度看,可以说只有观众才是戏剧的真正创造者。戏剧与观众的关系,既不能一味的投合、迎合观众口味,不能不顾及观众的接受情况;又不能降低自己去迁就观众,应把观众提高到自己水平上来。   但还必须明白,观众是不受欺骗的。有些演员却总是想以假的表演去愚弄、迷惑观众,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观众不买你帐,反而对你演出评头品足,更加冷漠、更加挑剔,或者一去不复返,下次再也不看你的戏了。可见,如果一个演员的表演吸引不了观众,征服不了观众,诱发不了观众,你那表演还叫什么艺术?   贰、观众的三个层次。作为戏剧的客观对象,它具有很大的广泛性,它的构成,事实上是一个“松散的群体”,人们出于欣赏戏剧的共同需要,在彼此偶然的情况下,集结在同一个剧场里,对同一个剧目共同进行两三个小时的欣赏。这时的观众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形成了一种群体意识,当然由于观众的成份不同,年龄、职业、修养、爱好以及审美要求的不同,对一台戏的演出,感受、思索的角度也会不同。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观众审美品位和期待值越来越高,他们之间的差别和要求也在发生着变化,各自都属于不同的代表性范畴。尤其是审美要求和心理状态的反映,都有自己的个性,根本不可能求得绝对的统一。   根据观众对戏剧常识掌握的程度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   ①消遣、娱乐型的观众。有些观众走进剧场完全是为了消遗和娱乐,或津津乐道于某些戏剧故事的复杂性。从目前不正常的状态来看,这可能还是多数,或者是半数。虽是多数,但却是低等层次的观众,属“外行看热闹”型。我们认为,多数观众愿意看娱乐性的通俗戏剧,这未必是他们的过错。生活中的一些琐事缠绕和疲乏劳顿已经够了,到剧场里来轻松一下,乃是人之常情,是正常的需要。如果说戏剧要为人民服务,生产一些思想健康、娱乐性强的剧目,作为“补偿”,大约是情理中的事情。不过,一味地迎合、迁就某些观众的低级趣味,毫无节制地把戏剧推向商品化,如把商业性的流行音乐、酒巴音乐、伴舞音乐当作八十年代的新音乐来推广,那就会毁灭自己。   ②欣赏、享受型的观众。这部分观众往往是为一台名剧而来,看他所喜爱的演员、导演、以及剧院的演出,寻找自己的观感、丰富自己的学识,把欣赏一场演出视为艺术享受。可以说,他们是兴高采烈的、带着激动的情绪,在剧场艺术氛围中吸收新鲜的营养,从平凡的日常生活境界中飞越在创造性的想象的艺术境界。这些趣味高尚的观众,喜欢不断温习,常新如故。他们的记忆里贮存的往往是一些动人的场景。从目前来看,这类观众已在减少,但随着文化生活的推进,戏剧艺术质量的提高与适应,未来主宰剧场的观众,还会是他们。这是中等层次的观众,却永远是戏剧的最主要的观众,属“内行看门道”型。   三鉴赏、研究型的观众。他们走进剧场的目的就是为研究和鉴赏。他们以审视的态度对一台戏的演出做出自己的评价与探讨。这是高等层次的少数观众,但对戏剧发展来说,又是很重要的朋友。   这后两种观众属中高层次的鉴赏观众,他们往往不满足那些一看就懂,一览无余的娱乐性戏剧。仅仅感官上的愉悦和刺激,已经填补不了他们的审美空间;他们情愿绞尽脑汁,乐于参与创作的审美能动活动。从观众的审美心理结构来看,有的观众感情容易外露,他们在剧场里可随之欢乐场面而大笑,随之悲苦场面而抹泪;有的观众则喜欢思考,感情不轻易外露,还有的观众喜欢经常调动自己的注意,随着剧情发展线索而不断更替着。可见观众的注意重心是不同的,习惯也不一样。而不同的戏剧种类、风格,往往是与之相对应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观众真正而持久的艺术享受,是来自对戏剧作品的体验、移情、思考、想象、判断,乃至再创造的整个审美过程。那些浅显易懂的通俗戏剧则把这些复杂饶有兴趣的审美过程大大简化了。不过从“没有观众便没有戏剧”这个命题出发,观众确实是戏剧的“上帝”。可以说不同的观众扶持和造就了不同的戏剧。但只重戏剧对观众的依赖,而忽视戏剧对观众的责任,却是一种美学观念的倾斜。须知,戏剧不仅供人欣赏,同时还应培养和提高欣赏的人,即马克思所说:“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整个戏剧发展史告诉我们:观众选择戏剧,戏剧也选择观众。同样,不同的戏剧也造就了不同的观众。两种选择的碰撞,互相促进,同步向前便产生了戏剧的活力。不过不能期待所有的戏剧都能达到雅俗共赏。因为这三部分观众,到任何时候都是客观存在的,他们不是挑选出来的代表,是一个永远无法统一的群体。我们认为,戏剧要繁荣,只能走多方选择、多元竞争、多层发展的道路,离此别无它径。此外,还要牢牢记下前人的告诫:观众并不永远都是对的,但无视观众的剧作家、导演和演员,却永远是错的。   三、如何将观众吸引到剧场里来?戏剧面对欣赏品位和期待值越来越高的广大观众怎么办?必须承认,看到能左右观众的剧场感染力,是重要的美学要求。须知,观众的艺术感受是喜新厌旧的,“劝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为什么老腔老调不吸引人?从美学上讲,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审美要求是很难苟同的。因为艺术是渲染感情的东西,两代人所生活的时代背景不同,所遭遇的时代气氛也不一样。这些不同,反映到感情上就成为欢乐、激昂、慷慨、灰心丧气等不同情绪。从观众心理学来看,求“新”是观众的特殊观赏方式所决定了的。戏剧要面对观众,观众对欣赏对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一旦欣赏过程开始,观众就没了挑选余地,而不得不反复地看下去,演出频繁,看同一出戏,看厌了就要求“新”的。那么怎么样才能把观众吸引到剧场里来呢?这是个非常辣手的问题,需仔细思考:   戏要迷人,才会有“戏迷”。我觉得戏的真正迷人之处,不决定于演出样式的新颖,当然,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关键之关键,根本之根本,是演员的表演艺术。能与观众心灵贯通,以心对心的交给观众,才能把观众留在剧场。如《渴望》就是这样。而那种低劣的假相、装腔作势的虚伪,依靠裸露的大腿,庸俗的插科打浑,血淋淋的打斗,毫无情理的古怪惊奇情节,或者模仿人家早已抛弃的陈旧程式化了的那一套,这条路走不通,不是捷径而是饮鸩止渴,自取灭亡。不仅受到观众的讥笑、讨厌、唾弃,就是在自己队伍里,也会被淘汰,没有你的位置。虚假,不仅在舞台上遭到观众的拒绝、鄙视,就是在生活集体中,也会被人厌恶的,他得不到真正的友谊,更得不到真挚的爱。追求剧场中廉价激动效果者,是浅薄的戏剧观。戏剧家梅耶赫德说:“我最担心的是,我们让观众养成了不加思索毫无趣味的发笑的习惯,会不会到了将来的某一天被我们的嘘头惯坏了,观众非得要我们用噱头去引起他们发笑,而对高雅、隽永的剧本,反倒报以高声的嘘叫或冷冷的沉默。”(阿·格拉特柯夫辑录的梅耶赫德谈话录))。还必须看到,现代人的思维习惯,当代人的个性感普遍增强,他们愿意自己思考并得出结论,不愿而厌烦别人代他思考。   六、舞台演出的戏剧与电影、电视的根本区别——戏剧是直观的艺术。   因为戏剧是以直接的感染力,使观众在欣赏中渗透、诱引,这就是直观快感作用。艺术的生命在于直觉而不再于分析。但艺术又恰恰需要给观众以巨大的哲学灌输,这是一个矛盾(戏剧构思、文学构思、哲理构思是不同的,它们各自以不同的手法、概念来图解一个道理)。我们认为,艺术的生命虽在于直觉,但它与生活的直觉是不一样的。艺术中的直觉就是心灵的外部表现。“表现”就是把藏在心里的东西“现”出来。像写实戏剧就给人一种诉诸视听感官的真实感觉,它的真实性如同客观存在,是假定性的客观存在。它就是用这种直观的作用来唤起观众的直感,一种直觉的真实感。他要像看画一样去直接感受。戏剧与一般叙事性文艺不同之处,就在于直观性。中国戏曲则是一种诉诸理解和想象的真实感。“戏曲的虚拟动作所创造出来的表演造型空间,从形象的整体看,它被暗示出来了,但这种真实感不是诉诸直觉的,而是诉诸理解和想象的。当然这种真实感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即实物造型因素本身——活动着的演员实体、演员身外的实物道具或实体装置——也不是要观众在直观中唤起真实的幻觉,当然也包括了虚拟动作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李春烹:《戏曲的虚拟表演》)总之,不管话剧的直接诉诸,还是戏曲的间接诉诸,从总体上说戏剧是与观众直接交流的艺术。它的直接性,不仅是直接的交流,而且观众已经参加了这一台戏的创作;它的直接性,正是观众对演出的直接感官的影响,一切都是具体的、生动的,以演员这个活的人创造出来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与观众产生了共鸣。   这一切不是通过银幕、屏幕的视听觉的间接联系,而是直接的观看、听说、听唱,并且直接反映在剧场里,观众不但感受到舞台上的演员对自己的影响,同时也以观众自己的观感直接反映给演员,影响着演员。任何其它艺术,都不会像戏剧演出那样,直接地展示给观众。戏剧艺术美的独特魅力,也正在于它和观众的直接交流所产生的亲切感。戏剧的对象是人——观众;戏剧的本体也是人——演员。戏剧是凭视觉、听觉的直观,给观众以直觉的感受。而戏剧的直观性,并不是戏剧演出的样式,至关重要的是戏剧所特有的主体——活人的表演艺术。小说是用文字去描写一个人的模样,而在戏剧舞台的演出里,人物的外貌是通过演员的形体、服饰和化妆直接表现出来。而人物日常生活环境,也同样通过舞台上的布景、灯光,以及群众场面表达出来。这种直观效果与电影、电视剧是有区别的。匈牙利著名电影理论家巴拉兹,在比较电影和话剧的表现手段及结构特点时说:“话剧可以由几个漫长的场面(即几场戏)组成,也可以不换景,人物能在一间屋子里谈上几个钟头,只要有内在动作和内心冲突就行。这种冗长的仅仅表现内在活动的(因而是看不见的)事情,对于可见形象为主要元素的电影来说,是不大合适的。电影要求每一个内心活动找到外面的、可见的、可以拍摄的画面。”他的意思是,电影、电视要用画面来揭示内心世界,让人能看得见、摸得着。请注意,电影、电视与观众的交流是单向的,观众的反应是反馈不回去的。它与戏剧的直接性、具体性是有别的。可以说戏剧是具有直观性的艺术,同时这种直观性只有在一定的时空演出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另外,电影、电视之所以永远不能完全取代戏剧、就是因为影视在准确再现过程中不再有创造,而戏剧表演则有创造过程,而这创造过程与观众的欣赏过程是一致的、吻合的,并且彼此还有相互刺激、互为补充的作用。这是单向信息交流的影视所达不到的。   以上从六个方面阐述了戏剧艺术的特征。这些是互相联带的、相应相协的,统一一致、缺一不可、综合在一起的。总起来看,戏剧艺术是人的艺术,人是戏剧的主人公。它要创造人物形象,体现人物的生活、思想、感情、命运及其内心的发展变化。只有这样,戏剧艺术才能具有吸引力、感染力,供观众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