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是法律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涉及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我国《商检法》规定:“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货物,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同时规定,凡是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货物,除非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免予检验的,进口货物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准销售、使用;出口货物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经过长途运输,经常发生残损、短少甚至灭失等现象,这样就需要一个公正的、具有商品专业知识的第三者,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查明货损原因,确定责任归属,以利货物的交接和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货物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检验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
而要进口到国内的商品最好是在香港商检,其实货物也可以直接从国外发到大陆口岸清关,但是这有个前提:你的货物必须是已经做了商检!当然,国外也可以做,但是国外做商检比在香港做商检所需要的时间和金钱都要多很多,也不方便。而且,如果货物因为意外或报关公司不能清关而需要退回发货地,在香港这个自由港、中转港操作起来也方便很多,如果不合要求可以退回给卖家。从香港进国内也方便得多,运输成本上我们可以为您省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