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自己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吗

2024-12-29 09:59: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年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这是年假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第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期,休假天数多于年假天数的。第二,职工请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第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第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以上这些情况是不能够请年假的。

年假除了以上情况以外,你什么时候都可以求,只要在这一年里面随便任何时候都可以请年假。就是说你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只要你还有年假都可以休。

回答2:

这个事根据单位工作量来的,基本都是可以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的。但是根据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2、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三、未休年休假的待遇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该条例第7条又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劳动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工资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妥善保管涉及职工工作年限方面的原始凭证。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用人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补休未休完的部分年休假。

回答4:

由用人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回答5:

年假一般是根据自己个人的安排和计划去选择休息的,但是特殊情况要除外,比如说公司近阶段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并且人手不够,或者有一些事情必须要你才能完成。这种情况就应该先以公司的事情为前提,再选择自己的年假休息时间。否则年假基本上都是自己想什么时候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的。综上所述,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