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户口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

昆山户口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
2025-01-24 18: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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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昆山户口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回答2:

可以

提取人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和提取方式: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部分提取的
1、 购买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或契税
完税发票。
2、 购买存量住房: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契税完税发票。
3、 购买公有住房:买卖契约(张家港、吴中区为房改售房审批材料)和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
4、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协议和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凭证。
5、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和工
程建设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 离(退)休销户提取的
1、 离(退)休证或本人身份证(必须到法定退休年龄)。
2、 l85.5OO3.l685,在职离职的,都可以办理提取的。
3、 办理提取所需的材料直接提供给您,不用您操心。
4、 办理速度快捷方便,本地专员陪同办理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