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有效吗?

2024-12-14 13: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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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样的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约束不到对方当事人。除非对方主动承认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1、“欠你六千元 今年八月份之前还给您”:竟然用人称代词代替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姓名,没有这样写借条的。欠你、还给您,这样的说法,根本没有确定具体的债务人姓名和债权人姓名,你、您,谁都可以成为你,可以成为您,不能确定特定的借贷主体。
2、有借款不用真名的吗?用假名字借钱都可以?!
3、对方如果赖皮,你的权益是没有保障的:
一、假如对方否认这个短信不是他发的,是别人借用他的手机发的,你如何证明是他发的?
二、假如对方说这个信息发错了,不是发给你的,是发给别人的,你如何维权?你如何证明他没有发错?
三、既然是假名字,那么对方不承认是他本人,你如何是好?你如何证明这个假名字是他本人?
四、你如何证明这里面的“你”是借你钱的人?你如何证明这里面的“您”是你本人?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回答2:

该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应该按照欠条的约定出资,如果要求退伙需要承担公司的损失。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协商处理。
在认定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
第一,出具欠条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出具欠条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五,当事人是否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回答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57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
第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如果你不能证明你在签订该入伙协议书和欠条的时候,存在被胁迫、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协议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对于签订协议的后果存在重大误解等符合撤销 无效的情形,那么该协议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你应当为你不能履行该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