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婆家的人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该放弃吗?还是经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呢!

2024-11-23 21:53: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有法定的探视权的。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配合对方探视子女,对方可以上法院起诉维权。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2:

当时是协议离婚吗?
可以到法院诉讼争得小孩的扶养权,抚养费双方平均分担的。小孩母亲有优先扶养权。

回答3:

看是什么原因离婚的!听你的话感觉你不是一个非常强势的人!我觉得你应该从这件事坚强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让见?通过法律!维权!

回答4:

如果是你当初放弃了抚养权,那就不能怪别人了!

回答5:

经过法律保护自己卬权利,或者上幼儿园,学校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