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说你们不是近亲隐型,不在婚姻法禁止结婚之列。以下关系才是近亲,在婚姻法中禁脊雹止结婚: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灶野猜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上为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叔侄之间,甥舅之间,姑侄之间,姨侄之间(以上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超过三代就不算近亲,在婚姻法中就可以结婚了。
那就要看你心里怎么想了,不同意分手就说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