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对方常驻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定夫妻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所以,只要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经过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到底是哪一方的 说清楚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 一般第一次起诉 法院是不会判离得
实在过不下去就离了吧
你确定正自己感情,才能找原因来解决问题
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