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不合理的。女方已经与你生活了6年,而且还给你生了两个孩子,生活中的矛盾激化导致她要离婚,如果说跟你一点儿关系没有是说不过去的。即使完全是女方有错,也只有离婚时在共同财产分配上、孩子监护权方面向无错方倾斜,断无退彩礼之说。
不合理,没有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个彩礼不可能退回了。你不用担心了
不合理,都六年了,为这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付出了六年,这六年的劳动男方怎么付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