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派出所工作过,这种情况也遇到过。你本人是没有责任的,至于给你开房的宾馆已经构成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你可以去找他要求退还多收的钱,但千万记住不要有敲诈行为。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