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执行裁定书房产过户是否要原产权人签字

2024-12-16 09:39:3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有法院执行裁定书,房产过户不需要原产权人签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拍卖房屋属于变更物业权,不需要房屋产权所有人签字,只需要法院文书即可进行强制变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房屋产权变更需要所有人签字,但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强制变更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二、仲裁机构作出的法律文书。三、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四、继承人在因继承取得物权的情况下,如果仍然适用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要求物权的取得自登记或交付时生效,因登记或交付往往需要一定时间,势必导致在被执行人死亡后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前,遗产处于无主状态。因此,不必再以登记或者交付为生效要件,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可以当然地、直接地取得物权。与继承不同,遗赠属于法律行为,但因遗赠发生的物权变动,同样适用继承的规则,物权不经公示而直接转移。受遗赠人在受遗赠开始时即当然地取得物权。五、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只要发生法定原因,即可直接发生物权变动,对这类物权变动,不以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作为权利人是否取得物权的要件,在法定原因发生时及时认定所有权转移。因此,法院可以通过法律文书强制拍卖,不需要产权所有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回答2:

  有法院执行裁定书房产过户不需要原产权人签字;
  最新政策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3:

需要,
有法院判决书,也需要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签字过户,
如果对方拒绝,这一方可用凭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要求法院给房管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这个,一方就可以办理过户。不需要对方签字。

回答4: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