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赠品如何开。

2024-12-24 19: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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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随销售行为发生的货物赠送应视同销售,按实际赠送的货物,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发票开具的方法:
  1、将赠品和主货物开在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如果赠品不止一种,且价值不大,分摊麻烦,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解决办法,
  将主货物和赠品在同一张发票开具外,还要在金额栏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别填列,按赠品价值合计作为折扣额单独填列在金额栏。
  两种开具方法虽然不同,但合计栏均为主货物和赠品的实际销售收入,金额相同。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方法,销售的主货物及赠品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这是税收征管堵塞漏洞的需要。

回答2:

发票开具的方法:

1、将赠品和主货物开在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如果赠品不止一种,且价值不大,分摊麻烦,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解决办法,

将主货物和赠品在同一张发票开具外,还要在金额栏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别填列,按赠品价值合计作为折扣额单独填列在金额栏。

两种开具方法虽然不同,但合计栏均为主货物和赠品的实际销售收入,金额相同。

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方法,销售的主货物及赠品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这是税收征管堵塞漏洞的需要。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回答3:

我认为你应该按照两种商品的公允价格算各自所占比例算售价开在增票上面,A商品售价=1000*1000/(1000+400)=714.29元,B商品售价=1000-714.29=285.71元。
如果你只剩下50件的,可以把B商品按售价算,剩下的钱都放到A商品上除以数量50,算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