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认为劳动法规定辞职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是因为要有一个定时间来交接工作,就像用人单位要辞退你也是要提前30天通知你的,如果没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你是试用期最后一天辞职的话,那么确实还要工作多3天才可以,这里的争议时那三天就没有在试用期,是否算是试用期内辞职?个人认为是属于试用期辞职,因为你是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要求,这三天是法律规定通知日期,是用于处理你“辞职”的事宜。 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要扣工资问题,如果你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话是不用扣钱的,因为正式员工 急辞工(就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的话,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来扣钱的,但你履行了通知义务的话用人单位就不用扣钱了,个人认为这也适用于试用期情况。 还有,辞职不是一定要用人单位批才生效的,如果你提交辞职书用人单位不接收可以用快递递给用人单位,快递相关单据要保留以证明你已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三天,因为劳动法规定是试用期内!如果领导批了的话,你要拿去复印一份辞工书留底;如果不批,你要及时到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问题(去哪个区的劳动局要看你们公司是在哪里做的工商登记,也可以先打个电话过去咨询一下),他们是从你来反映问题的那天起计算的,3天后他们会帮你跟厂方协调,前提是你要提供人事部或者老板电话,我想劳动局介入一般都可以搞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