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华探长”相当于内地的什么官职啊?大神们帮帮忙

2024-11-22 14: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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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知道樓上的資料从那儿來.总之是完全錯誤的.関於香港警察歷史,遠的不說了.就从二次大戰后的1945年說起吧.自从日夲投降.香港恢復所有秩序.警務處也正常工作.在當時.己经開始有华人担任警務督察了.並且增加了許多新警銜.除警員和警目(臂上有二劃,相當於部隊伍长)不变之外,把警长級分為3級.就是丙級警长(即是臂上有三劃).乙級警长(臂上有一个小皇冠).甲級警长(臂上有一个皇冠.两边圍着禾穗),同時从左肩上向右腰斜掛上一條紅布帶.用作分別.這是警长級之中的最高級了.當時,香港警察也是分為穿警服的和便装刑警(CID).两者的警銜也是一样的,同時也是每一警區一个.只不過穿警服的叫总警长,穿便服的叫总探长.因為总警长的英文名稱是(Sergeant Major)也有人叫总咩喳.(Major的譯音).而當時是共分為5个警區(現在為6个)就是香港島,東西九龙,新界和水警.每區都有一个总警长和总探长.由於偵探給人的即象比軍装警察好,較受人尊重,所以,也有人叫总华探长,其实只是出於敬意而已.再者,當時所有英国人,在警隊內都是担任高級警官.一般的华人,只能从警員干起,最高也不過升為总警长或总探长而矣.進入50年代之后,警務處比較文明了,才開始給有才干的华人少量升為較高級的警官. 因此,总警长或总探长只是部隊內士官长的級別.怎么会可能是总警司(上校軍銜).最多只能算是派出所所长. 在1970年之后.警銜再次改革,变成現在的警員.高級警員.警长(三劃)和警署警长(Station Sergeant).再上就是警官級別的督察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