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方转让股权给中方公司
1、到商务局办理审批;
2、工商变更登记;
3、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备案登记簿变更;
4、办理外汇登记证变更;
5、办理财政和统计登记证变更;
6、外方股权购付汇。
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
外方股权购付汇需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方的出资进度、出资账户等)及申请表;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转股协议;
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
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经批准 生效的合同、章程;
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附询证函回函、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
会计师事物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附外汇收支情况表)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有所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产权交易鉴证书;
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或中介机构的纳税意见(如为转股亏损则无须提供);
申请前一日申请方相关外汇账户对账单;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外商投资性公司向中方转股,中方应以人民币支付转股对价。
2、存在股权转让收益的外方必须完税后汇出股权转让款。
3、外商投资性公司向中方转股,中方应以人民币支付转股对价。
4、以上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留存外汇局(IC卡需双面复印)。
去商务委审批,股权转让。然后去外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去工商局等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