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不加女方姓名,该房屋属于婚前购置,且证载产权人仅为男方一人,则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同时由于实际出资人及前三年贷款由男方父母支付,即男方父母只要为出具书面的赠予材料,其依旧有权利向男方追讨首付款及前三年的还贷费用。
第二,如果加女方姓名,则视为共有产权,若未明确产权比例,则默认为各占50%产权。同时女方有义务和男方一同承担偿还男方父母首付款及前三年还贷费用。在房产变现时,除支付剩余银行贷款外,再偿还男方父母的出资部分,余下的部门才是夫妻实际共有的财产。
贷款没有还清,有些银行可以加名,有的不能够加,只有去问你贷款的那家银行。如果加了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不加名字,首付是男方的,贷款是共同的。
您好,我是上海中原地产王建军,很高兴为您解答:
1.房产有贷款的情况下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加名字:贷款银行同意或贷款还清!
2.只要产证加上名字没有明确的份额占比,那么就默认为共同共有!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添上后,离婚后你们俩一人半,
1。不能,必须还上贷款后才能加名字;2.添加后,房产证上会标注各占百分之多少,这个比例你们自己协商确定,万一离婚也按这个比例来分割。注意,你们这种情况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你们这个添加名字要交很多税的。详细各地规定不一,可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