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1984年推出的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的政策,为我国流动人口的大量涌现提供了契机。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除县城以外的各类县镇、乡镇、集镇,包括建制镇和非建制镇,全部对农民开放。迁移人口须在集镇内有固定职业,或者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可以在镇内务工、经商、办服务业;人口迁移后应在公安部门落常住户口,并进入"非农业人口"的统计范围;迁移人口的口粮自理,但可凭有关部门发放的加价粮油供应证到粮食部门购买。虽然这项政策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仍然有种种限定,但是这是在多年严格限制后第一次对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敞开了一条门缝。从此,农村人口进城便一发而不可收了。 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市各项社会体制的改革也不断展开。特别是城市粮油和副食品供应制度的改革,生活资料供应的放开,使农民进入城镇以后能够购买到他们所需的生活资料,而不再受各种供应票(券)的限制。这种变化,从人口流动的接纳地(城镇)方面,部分地消除了人口流动的障碍,从而使我国的人口流动在80年代中期以后迅猛增长起来。城乡和地区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是促使我国人口大量流动的最根本原因。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政策,使得城乡之间长期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差异。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大大地刺激了农村经济的增长,同时国家提高了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这些曾经使农民的收入有过较大幅度的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一度缩小。1985年以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而农业由于生产资料涨价,工农业产品价格差距扩大等原因,发展相对比较慢,使得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恢复到了改革以前的高水平,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另外,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以农民收入为例,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中、东部地区农民收入高于西部地区情况。80年代中期以后,东部地区收入增长的速度大大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使地区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民平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收入最低的甘肃省相比,差距由80年代初期的2.69倍扩大到90年代中期的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