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你现在的情况按规定可以退还大二时10月份到七月份的学费,因为休学期间你并没有发生“实际学习时间”。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具体情况以及文件规定的落实,以所在学校(学院)的管理办法为准。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有相关规定是要退的,找学校沟通一下
直接问学校的教务处,或者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各地、不同性质的学校未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