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1、虽然公司口头说解除与你的合同,但并没有书面通知、且你一直工作到现在公司没有异议的,视为未解除合同。
2、公司现在解除合同:不是因为你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所以,应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另外,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在没有拿到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前,到其他单位上班时,签合同会和你要证明。可以先找单位上班,同时加紧找原公司开解除合同证明。
4、如果公司要分家或是搬迁,建议尽早索要补偿金,以防到时即使劳动仲裁获胜也拿不到钱。
在试用期内公司已经告知你要解散,并且试用期过后你并没有上班。事实上试用期合同已到期,并且你没有继续上班,原合同自动解除了,你和原单位已经没有关系了。当然,单位做法有瑕疵,但都解散了,就没追究的意义了。赶快找新工作吧。
进行起诉。劳动者成本不高,好像就十几块钱的样子。像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赔偿的。一般为你工作的时间为分水岭。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估计那家公司是个皮包公司,即使申请仲裁也找不到人了。
继续找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