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课堂讨论
P1 案例分析
1、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
2、有效,但免责条款无效。因为“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内容,违背了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的规定,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德,因此无效。
3、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本案张某如未能与印刷厂协商处理,可在60日内向仲裁委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如印刷厂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认定工伤后,双方如对伤残待遇赔偿未能协商一致,张某可在60日内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作出裁决后一方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小论文
P7 小论文三题任选一题(可以另附纸张):
(1)我国现有工伤损害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1500字左右)
(2)如何理解和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期间 (1500字左右)
(3)分析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000字左右)
第三部分记分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的时间是( C )。
A.1802年 B.1900年 C.1919年 D.1922年
2、1918年12月,苏维埃政权颁布另外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这部法律的名称是( B )。
A.《劳动法典》 B.《苏俄劳动法典》 C.《劳动立法纲要》 D.《劳动法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的时间是( C )。
A.1995年7月5日 B.1994年7月5日 C.1995年1月1日 D.1995年7月1日
4、未成年工是指某一年龄段的劳动者,下列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的年龄段是( A )。
A.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B.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C.满16周岁不满20周岁 D.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
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一定比例发给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这一比例是( C )。
A.20% B.25% C.50% D.100%
6、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标准是( D )。
A.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100%的工资报酬B. 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150%的工资报酬C. 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的工资报酬D. 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7、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表述错误的是( D )。
A.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B.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C.对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D.对具有危害性职业的劳动者实行提前退休制度
8、根据《企业职业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是( D )。A.降级 B.撤职 C.留用查看 D.开除
9、《劳动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D )。
A.行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赔偿责任
10、我国《劳动法》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 A )。
A.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各方协调处理 B.调解解决
C.由仲裁机构仲裁决 D.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决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狭义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 CDE )。
A. 联合国有关劳动立法的文件 B.有关双边或多边协议
C.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D.国际劳工公约 E.国际劳工建议书
2、以下社会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BCDE )。
A.个体户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形成的共同劳动关系
B.电脑公司与该公司某程序员之间因劳动争议发生的关系
C.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D.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E.某位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的技术员与兼职单位之间的关系
3、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包括(ABDE)。
A.东方歌舞团 B.河北吴桥杂技团 C.北京某广告设计公司
D.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 E.某特种工艺
4、以下劳动合同条款中,属于可补充协商的有( CDE )。
A.工作单位 B.工作内容 C.试用期 D.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E.职业培训
5、以下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中的是( CDE )。
A.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B.企业发放的奖金
C.延长工时间的工资报酬 D.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E.依法享有的劳动保险
6、女职工生育的下列费用,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是( ABCE )。
A.检查费 B.接生费 C.手术费 D.营养费 E.药费
7、目前,世界各国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方式是( ABCDE )。
A.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B.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C.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D.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E.全部由雇主负担
8、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CDE )。
A. 我国工会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B.我国工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C. 我国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D.我国工会具有阶级性
E.我国工会具有唯一性和独立性
9、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患病或伤残的童工应当( ABCD )。
A.负责治疗 B.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
C.对伤残的童工发给致残抚恤费 D.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生活费
E. 承担童工直系亲属的生活费
1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 BCD )。
A.职工代表 B.同级工会代表 C.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
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 E.用人单位
三、填空题
1、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19 世纪上半叶。
2、在我国,集体协商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了事先未预料到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0天。
3、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 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
4、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5、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伤亡事故的处理应当在 90日内结束,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的,在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0日。
6、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7、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
8、在劳动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对行政监督和工会监督的必要补充。
四、名词解释
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2、竞业限制:是指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间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3、职工培训:是指在职职工为了更新文化知识和提高劳动技能而接受的一种训练方式。
4、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5、行政责任:是指劳动关系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实施了劳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引起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给予的行政制裁。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1)宪法。(2)法律和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4)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5)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6)国际法律文件。(7)国际惯例。
2、简述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基本保障性。(2)国家强制性。(3)互助互济性。(4)主体特定性。(5)待遇的差别性。(6)补偿性。(7)社会福利性。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七、案例分析题
1、谢河与宏达医药公司于2000年8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药品销售工作。2001年1月,该公司对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承包提成工资办法,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利润4000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可以领取基本工资和按比例提取个人所得。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公司将不发包括基本工资之内所有的工资待遇。谢河从2001年至2001年6月均未完成承包基数,结果未领到一分工资。谢河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遭到公司拒绝。谢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
(1)医药公司不计发谢河的工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医药公司不计发谢河的工资不合法。《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谢河虽然没有能够完成承包任务,但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医药公司应按一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谢河工资。
(2)应如何处理本案?
医药公司应补发谢河2月至6月欠发的工资,并纠正医药公司与职工的霸王合同条款。
2、某乡镇服装厂聘用的职工中80%为女性,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1996年,经与部分职工协商,并征求了半数职工的意见,制定了该厂的有关劳动规章。该规章规定,本厂职工带薪产假为60天,双胞胎假期延长十天。同年10月6日,女工周红产下一对双胞胎,国庆节开始一直休假。产后身体恢复较慢,到该厂规定的产假期满也没有上班,为此,该厂从12月10日起停发了周红的工资。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
(1)该厂规章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厂制定的劳动规章不合法。《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第8条规定:“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企业劳动规章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相冲突,该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中的特殊产假制度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虽然该规章的制定征求了过半数职工的意见,但不能因此使企业规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由该服装厂补发周红停发的工资;周红享有国家规定产假期限即90天。因周红生育双胞胎,产假应当增加15天。
P15 (1)不合法。宏达公司虽然有权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形式,但同时必须遵守劳动法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医药公司的工资办法“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公司不发包括基本工资之内所有的工资待遇”。违反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无效。
(2)应裁决宏达医药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谢河四个月工资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P16 (1)该厂的规章违法。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而该厂规章仅有60天。
(2)应裁决服装厂按原工资支付周红90天的产假期间工资,即从1996年10月6日至1997年1月6日期间的工资,以及支付拖欠的部分工资(从1996.12.10 — 1997.1.16)× 25%的经济补偿金。
这个不是最新的答案 这个貌似是08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