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辞职提前一个月而公司的劳动合同要求辞职需提前两个月合法吗?

2024-12-25 12:28: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并书面提起申请,个人建议保留辞职申请书,单位要求辞职提前两个月是不合法。通过批准的请假是可以的,但建议最好保留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请假单。任何事情都做到有证有据,这样就轻松多了。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劳动合同上面需提前两个月不合法,不允许请假这个很难讲,如果你真的有事要请假,有证据证明的话,单位不批就是违法的。

回答3:

劳动合同里要求辞职提前两个月通知,与劳动合同法相悖,限制了劳动者的权利,不合法。
关于请事假,法律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应当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回答4: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辞职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批准的,那么带上劳动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回答5:

不合法,允许不允许请假要看公司制度规定,但制度本身制定就是不合法的,不用遵守了。但请假是要得到批准的,否则变成旷工的话,就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