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离婚,只有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急

2024-12-16 05:45: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离婚有很多条件的,你给的信息不够详细!以选自"婚姻法"下可供参考:
  14)夫妻可以随便离婚吗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1)感情确已破裂。

  (2)经调解后无效。

  15)离婚案件应交由哪个法院办理

  (1)一般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为被劳教或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或者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6)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1)女方在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产后婴儿死亡的,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女方小产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如果人民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应立即撤销原判,不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5)如果女方因通奸而怀孕,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法院可以受理。

  (6)女方如果在此期间提出要离婚,法院可以受理。

  17)患有精神病的人怎祥进行离婚诉讼

  患精神病的人进行离婚诉讼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18)在哪些情况下,原告不得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经法院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离婚案件由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须在六个月以后法院才能受理。

  19)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准许离婚

  (1)双方虽已登记结婚,却从未同居生活过,一方要求离婚且无和好可能的。

  (2)婚前一方有精神病史的却未告知对方,婚后又复发,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虽结婚多年,但夫妻感情确是破裂了的。

  (4)男方有生理缺陷从而导致性功能不能治愈,女方要求离婚的。

  (5)夫妻不和而分居多年,经调解无效的。

  (6)因对方重婚而要求离婚的。

  (7)因对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而伤害了夫妻感情要求离婚的。

  (8)因对方确实下落不明2年以上而要求离婚的。

  (9)因对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表现而要求离婚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0)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提出离婚的。

  (13)因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因受对方的亲属或对方的虐待,或虐待对方的亲属,经教育不改,非过错方又不谅解的。

  (15)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23)在国外办理的离婚手续有效吗

  在国外办理的离婚手续,须经我国法院承认后才有效。
  25)丈夫是现役军人的,可以离婚吗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不是军人,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有关部门应尽量调解和好。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还需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的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有关部门也会准予离婚的。

回答2:

要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名才有效

回答3: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1]?内容至少应包括: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1、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
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

。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2、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2003年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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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1、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
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

。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2、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2003年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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