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啊!!~

2024-11-07 22:29: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院不得支持乙的请求.
原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中第十条(未到法定婚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中的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女方此时已经21周岁。
只能提起离婚诉讼~!

回答2:

我觉得法院应支持乙的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理由,结婚登记时乙未达婚龄,应属无效婚姻。

回答3: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4: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是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但根据最高院关于使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由于当此案中女方提出婚姻无效时她又达法定婚龄,故法院不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

回答5:

虽然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但是现在已经达到法定年龄,有关法定年龄事实已经改变,所以现在只能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