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车的法律依据 实际上是 对发生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行驶证进行检验、鉴定
法定程序上来说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 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的
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特别重大的可以由主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延长 既然你说是轻微伤 那就不谈延长
工作日这个词 相信你也明白 法定节假日、周末是不计算在内的
车辆检验鉴定报告下发时就不能扣车了
但这里有个特殊情况 对方可以以准备起诉为由 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如果到这步 扣车是没有期限的 一直到法院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这是后话
交警确实没有权力要求伤者出院 他们只是事故责任认定的机关 有调解的职责 但当事人各方中有任意一方不同意交警部门调解的话 他们就不能参与
这里有个小方法 估摸着你应该有第三者责任险 那么对方赖着住院就不用怕 该垫付的就垫付 毕竟你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是一定要拿到医院的费用清单 你交了钱 是有权利拿的 并请教其主治医生伤者是什么时候开始停药的(医院不敢乱输液的 输多了会出事) 保留所有单据 让对方住院就是了 从停药之日起所有费用是应当对方自行承担的 你也可以以此为由据理力争 迫使其出院 一旦出院就可以下认定取车
出了轻微人伤交通事故交警不一定要扣车.
如果是有这几种情况一定的扣车的:
1.
车子没有行驶证
2.
车子没有交强险
3.
车子有改装,不是出厂的原厂状态
4.
车子没有经过检测厂检验,没有验车标志,
5.
涉及机动车号牌的问题,如套牌,伪造编造号牌等。
另外事故有逃逸情节的,受害方有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有可能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