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是医生的误诊,想办法把医生说没事的这次医生写的医疗诊断的结果弄到手,保存好两瓶眼药水的收据。不要和这个医生理论,等病好了以后,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时间越短医务处准备越不充足,在谈判中越有优势。此时一定要给医院以压力。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因为其他工作人员没有权限解决,只是拖延时间。如果被医院晾在一边,患者应立刻去区卫生局或上级卫生局进行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解决。找医院打官司,再不行找本市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
如果你这次手术费很大,也可以委托专门打医疗官司的律师。